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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选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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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盛夫人身边的表妹穆丹丹见盛夏突然神色忧郁,知道他想起了伤心事,忙亲手为他添茶,小声说:“表哥,喝茶。”

盛夏蜡黄的脸上这才升起一丝笑意:“多谢表妹。”

穆丹丹妩而一笑,低头不语。

“夫人,公子,刚才那一家姓麦,麦姓,村子里只有两家,是叔侄两。”

“刚才那一些是叔叔家和侄孙女家,那个侄子常年在外,两个侄孙女自己单独过,一个腿瘸着一,一个很能干,总去镇上卖豆芽。”

盛大志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麦穗儿家的关系说清楚。

他对麦穗儿很有好感,那根她说过的寓意旺财的长在坟头的蒿草,他还真的带了回去,就放在大门楼的一个缝隙。

所以他尽可能地说出麦家只是一般的村民,不会对他们造成影响。

盛夫人微微点了点头,凡事要小心谨慎,却不能乱怀疑。

她面带笑容,拿起一只盛大志专门去镇上买回的点心说:“你们都吃,大志啊,把酒拿来。”

儿子回来了,她心里高兴,才会答应赏春踏青。为避免遇见别人,专门挑中午人们都在地里忙碌的的时候出门,一出门就坐马车,没想到还是遇见了这么一家也不用农忙的人家。

盛大志去车厢里搬来一坛子盛老爷专门送来的誉满全国的胭脂醉红米酒。

自从来到这里,盛老爷送的米酒堆了整整一储存室,盛夫人担心儿子,总是心神不宁,没有心情,这些米酒从来都没喝过。

“夫人,公子小姐,你们慢用,小的去一看着。免的还有人来打扰。”

盛大志很卑谦的低头离去,庄嬷嬷,现在叫庄妈,也忙追了过去在后面说:“盛管家,还是你留下来陪着公子,我去看着。”

从小带大的世子成了这个样子,他走的时候可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她点不能面对。

她夫君早逝,儿子也死在襁褓中,当了世子的奶妈,她便将一腔母爱全都倾注在他身上,二十多年。

她知道自己身份卑微,不敢奢想,只有尽心尽力的服侍夫人以求得留在公子身边。

夫人冰雪聪明,有这么个贴心的人,只是为了疼爱儿子,便将她视为心腹带在身边,即使灾难来临也没丢下。

盛夏归来她心里高兴,看见他病怏怏的样子她心里难受。

麦家一家人离开林子,上了小径,下了河堤。盛家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盛夏站在坡头看着远去的一大家子人,嘴角扯起一丝笑意。

他已经知道了刚才和梅瑰红斗嘴的女子就是八年前见过的很有趣的小女孩。

他记得那个女孩衣裳褴褛,满脸伤疤,很恶心的是头发上沾满了白花花一片虱子卵。

他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同情那个坐在地上的同样看起来肮脏不堪的女孩儿,便上前抱起她。

后来他也曾想过这件事儿,他从来没过这样亲民的举动,那天也许是被那个劝说姐姐骑驴的女孩的话感动。

当回去的时候也遇上这个小女孩,听见她捉弄教训小堂弟,觉得很有趣,所以看见她的鞋底和鞋帮分离,会毫不犹豫的送给她一双自己的鞋子,后来他才想起,那个小女孩瘦小的脚哪里能穿他的大鞋。

时隔八年,两个小姐妹又出现了。

还真是有缘。

这个叫麦穗儿的女子真的很有意思。

麦收时节,田野里一片壮观的抢收场面。

盛家姬家很多的地虽然都种着自家产业需要的东西,麦田还是留着的。

不管家业有多大,需不需要亲自种地解决肚子问题,那些个高门大户人家还是觉得自家种的粮食吃起来好,新鲜又安全。

而且自己种粮食,够吃再屯起来,就不必担心遇到什么灾年。

北方人家主粮是麦子,也就是百姓嘴里的白面,一般百姓家也都有或多或少的薄地,大多数都选择种麦子。

只要麦穗儿麦苗儿这样的人家在无奈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种点玉米高粱什么的,以求数量。

麦苗儿又被麦姜氏喊去帮忙。

麦苗儿有点受宠若惊,似乎被婶娘喊去帮忙是件极其荣耀的事儿,她放下手里的活儿就去了。

不但自己去,还软缠硬磨的拉着麦穗儿一起过去。

麦穗儿虽然不愿意,碍于姐姐的面子,磨磨蹭蹭的也跟了过去。

虽说收麦子是农家一年最重视的工作,不管平时谁家对谁家有多大的成见,这个时候都要团结互助,也就是一家帮一家。

但是收的最大一片麦子就是爹娘留下来的那五亩地里的麦子.总是让人闹心。

“姐姐,瞧你高兴的,比我们家收麦还高兴。这可是给人家收,一粒都进不了我们家。”

见麦苗而很卖力的做饭,麦穗儿很不满意。

自己的地人家播种收获,还屁颠屁颠的帮忙,真是有病,还病得不轻。

前些年只顾着快点分家,以免麦苗儿被折磨的更惨。

现在心里越来越不舒服,以她们姐妹的能力完全可以有能力种五亩好地。

还有,如果有麦地,她就不用这么辛苦的卖豆芽包子玉米棒子,不需要赚来药费还要赚粮食。

麦苗儿苦笑一声:“穗儿,不帮忙也不行,毕竟我们还是一家人。不管收到谁家,地都是我们家的,以后不管宝儿还是二哥给我们顶门立户,地还是要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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