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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帘里佳人,笑语如莺燕

按照绝大多数人的心理来说,越容易到手的东西,越不会珍惜,也很难有期待感。百花阁反其道而行之,让姑娘挑选客人,让客人去争风吃醋……这样的手段说不上多高明,但却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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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几个丫环手捧文房四宝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上前一步道:“各位公子,牡丹姑娘说,烦请各位公子各自创作一首诗词。

最终,她会挑选其中一幅……”

百花阁的每个花魁都有自己挑客的规矩,有的凭眼缘、有的看谁更有钱、有的看才艺。

显然,牡丹就是属于看才艺的这一类。

“哈哈,要小弟说,咱们都是来凑数的。以常公子的文采,必然早就被牡丹姑娘看中了。”

“那是那是,不过好歹咱们也配合应个景……”

常威也是一副踌躇满志、志在必得的神态。

等到丫环将纸笔放到小桌上时,常威第一个走到桌边,略一沉吟,便开始洋洋洒洒挥毫写了起来。

陌子鸣则拿了纸笔走到另一边,龙飞凤舞写下了一首词:

“候蛩凄断,人语西风岸。

月落沙平江似练,望尽芦花无雁。

暗教愁损兰成,可怜夜夜关情。

只有一枝梧叶,不知多少秋声。”

另一边,秦松与吕不平虽知希望渺小,但还是没有放弃一线希望,各自写了一首诗。

万一被牡丹姑娘看中呢?

都说红花配绿叶。

既然来到了牡丹苑,大家自然还是希望成为绿叶,而不是成为默默无闻的根须。

等到一众人写完诗词,几个丫环分头上前收集到一起,随之走向后院厢房。

“呵呵,看常公子一脸春风,想必胸有成竹吧?”

“论文采,咱们岂能与常公子相提并论?”

不出意外,丫环一走,一众人又围着常威拍起了马屁。

对于这些,陌子鸣见惯不惊。

相对于他前世所见识的一些怪象,眼前的场景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记得前世看过一个闹剧,某知名文坛大家的女儿沾了父亲的光,写了一些不知所谓的诗,竟被圈内人士捧到天上。

一时间,一众网友不由惊呼:本以为诗歌是高不可攀的,没想到门槛这么低,怕是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能成为诗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那个所谓的女诗人写的其中一首诗:

【我去菜市场,

买菜。

我问老板,

土豆

一斤几块?

老板说,五块。

我又问,三块,

卖不卖?

老板说,

滚蛋!】

难怪,一众网友会说,只要你会敲回车键,你就会写诗。

但在圈内人士眼中,这样的“诗”却是一股清流,一种大胆的创新,不仅令人耳目一新,同时还贴近生活,亲近百姓。

怕不是对百姓有什么误解?

说来说去,还不是写诗的人有个强大的爹?强大到一跺脚,文坛就会发生地震。

这便是圈内文化,外人是很难懂的……

咳,言归正传。

又过了一会,两个侍女走了过来。

在百花阁,侍女和丫环的身份是不一样。

丫环,主要负责杂活。

侍女一般能歌善舞,而且还得陪客人……毕竟一个院子花魁只有一个。

重要的是,百花阁的花魁向来卖艺不卖身。

如若客人实在是有那方面的需要,那就只能找侍女陪了。

一见侍女出现,大家都知道是来通知考核的结果了,于是不由自主涌上前去。

特别是常威,更是一脸自信的笑容,下意识整容了一下仪容,并迈出人群一步,大有舍有其谁的气势。

结果,左侧那个侍女却面向一众人轻声问道:“请问,哪位是陌公子?”

“嗯?”

一听此话,常威的笑容当即僵在脸上。

刘腾华则一脸惊讶,目光下意识晃了一圈,最终落到陌子鸣身上。

“陌兄,难不成……她们找的是你?”

秦松显然也有些惊讶。

虽然他对陌子鸣很崇拜,但并非文采这方面,毕竟之前那个原主的文采并不算出众。

“不知道……或许是其他人。”陌子鸣笑了笑。

毕竟人不少,万一有同姓,或是同音的人呢?

好在,对方又追问了一句:“请问,哪位是陌子鸣陌公子?”

这下就没什么疑问了。

陌子鸣微笑着走出人群,冲着两个侍女拱了拱手道:“正是小生!”

“陌公子,牡丹姑娘有请!”

两个侍女齐齐侧身,抬手摆了个邀请的手势。

这下,秦松与吕不平终于回过神来,憋在心里的一口浊气刹那间烟消云散,那是浑身舒畅。

总算轮到他俩扬眉吐气了。

毕竟他们与陌子鸣是一个群的……

“哈哈哈,恭喜陌兄,贺喜陌兄!”

“恭喜陌兄独占花魁,小弟可是羡慕的紧!”

二人的声音特别大,生怕隔壁听不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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