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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四

可是乐恩泽偏偏脚底下生了根,直直地站在走廊上,半垂着眼皮,冲着自己身边的助理说:“宫氏的众泰最近的红利是不是有些太多了,看来宫老爷子是缓过来了,不再是亲自跑来向我请求融资的落魄了,你去跟宫老爷子说一声,这家业振兴了,也要儿女懂得惜福,买了不该买的,再大的家业也是要败光的……”这番倡导勤俭节约的深意,恐怕在场的只有两个人明白其中的意思。

宫健就是其中一个,他规规矩矩地乐先生鞠了一躬后,便一脸惶恐地匆匆离开了。

而乐恩泽也抬起脚,带着身后诚惶诚恐的一群人继续向前走去,经过郝遥雪的身边时,看都没有看向她一眼。

日理万机的乐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学校?

郝遥雪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她直觉这里面不会有什么好事!

果不其然,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乐恩泽在餐桌上说道:“你们学校的这次联谊会由我的公司赞助。”

郝遥雪正低头喝着乳鸽熬炖的米粥,闻言微微抬起头来,男人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道:“你也要参加。”

遥雪低着头,平静地说:“我爸妈的百日还没有过,我不想去。”

“联谊会的举办时间推迟了三个月,你到时候去参加,也不算对逝者的不敬。”乐恩泽开口说道,“二十岁只有一次,如果错过就太可惜了。”

郝遥雪闻言一惊,她抬起头来审视着男人。

这个男人总是让她捉摸不定,甚至拿捏不好他究竟对她抱持着什么样的想法,乐恩泽的慷慨周到,总是突如其来,让人无迹可寻,仿佛与那个强迫她换掉衣服的可怕男人分割切裂成两个人。

记忆中,乐恩泽给自己当家教的那段时光曾经是还算美好,甚至他可以称得上是个体贴的大哥哥。对法语略懂的人都知道,这门苛刻的语言就像骄傲的法兰西民族一样,矜持得不容许人轻易掌握,从发音到繁复的语法都让人抓狂。

那时,郝遥雪自认为自己学习能力还算可以,可是还是被乐恩泽指出发音不够标准,甚至有一次发音时用力过猛,咬到了舌头,痛得她当时就留下了眼泪。

也许是她的模样太过可笑,乐恩泽第一次在她年前露出了露出了笑意,并答应送她一只刚刚换掉绒毛的金刚鹦鹉,才逗得她破涕而笑。

那之后,爸爸去找乐叔叔喝酒时,她也蹦上车子跟着爸爸去乐叔叔在郊区的小型农场。

乐叔叔是个巧手的人,不到三亩地的农场,红色的砖房四周篱落分明,红色的西红柿,绿色的青椒一应俱全,十来只母鸡咕咕叫地在黄豆架下转来转去,这一切都让耿佳慧觉得新奇。

大人们在喝酒时,乐恩泽送给了遥雪一只可爱的绿毛鹦鹉,还有一个木制刷亮漆的鸟架子也是他亲手制成的。

这让遥雪爱不释手,对这个心灵手巧的大哥哥也好感倍增……可惜这时段时光太短,美好的像没有发生过一般。

慢慢收回记忆,吃完饭后郝遥雪起身要上楼取书包,刚迈上两步,憋了许久,终于说出了一直想要说出口的话:“乐恩泽,那时的确是我不懂事误会了你,后来我也跟你道歉了,为什么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乐恩泽定定地看着她,起身来到了台阶下,慢慢地开口问道:“你想要什么事情没有发生?是我被人陷害是偷东西的贼?还是你我从来都不认识?”

他伸手拉过了女孩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那道狰狞的伤疤上:“还是你能当做这伤疤可以自动消失?”

说到这,男人嘴角嘲讽的笑意逐渐加大:“那时你还小,伤害别人的时候,可以只需要默不作声和一个眼神就可以完全做到……天真无知,多好的借口……”

遥雪被男人的眼神骇得倒退了几步,却又被乐恩泽拉了回来,他贴近了女孩的耳垂,“雪雪,咱们俩——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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