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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床咚来了)

而王烁依旧我行我素,用多余的一只手轻捏住刘幼媚的下巴,霸气的将刘幼媚的脸蛋给转了过来,“我希望你明白,你是我的女人,除了我谁也不能碰你!”

“知……知道了……”

刘幼媚大脑一片空白,羞得浑身通红发烫,眼眶中都已经溢满了泪水,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只是下意识的回答着王烁。

“那竟然做为我的女人,是否给为夫放好了洗澡水?”

“早就已……已经放好了。”

王烁轻刮了一下刘幼媚的琼鼻,“真乖,这才是我的好媚儿。”

王烁这才算放过了继续调戏刘幼媚,离开去洗漱间泡澡了,刘幼媚终于大舒了一口气,胸口因为激动不断急剧起伏,呆愣愣的发着呆。

刘幼媚的反应简直让王烁心花怒放,他想过很多种结局,恰恰没想到刘幼媚是这种反应,这要是说刘幼媚不爱自己,打死王烁都不相信。

有一点王烁是没有发现的,那就是王烁身上已经开始无形之中的产生了一种霸气,一种上位者的气质。

人都会变,以前王烁是一名卧底,心中所想最多的无非是如何伪装自己,而现在王烁是一村之长,是一个领导人,所想最多的肯定是怎样发展自己的势力,就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之中,霸气已然在王烁的心底滋生而出了,只是王烁自己还没察觉而已。

次日天大亮,王烁就将周龙和一干伐木的精壮汉子给找了过来,每人分配了一把武器,今天他们不砍树,今天他们要入林杀野兽。

野兽不清,何以伐木?

这次王烁选了一把大刀,这是王烁特意让张毅按青龙偃月刀的样式打造出来的一把大刀,因为王烁现在的武力有限,所以除了刀身之外,刀柄还是用实木制作的,这样才适合王烁使用。

要不然都是用精铁打造的话,就算王烁扛的起来,能不能挥舞都还是回事。

而王烁这么费神的还是要选择大刀作为武器,实是因为王烁已经选定了大刀作为自己以后的武器。

王烁心里很明白,自己只是个一穷二白的村长而已,想要成功则必须要厮杀,若只是靠一众普通村民就能杀出一番未来则显得有些天方夜谭了。

因此王烁从一开始就将自身的发展方向定义在了武力之上,自己必然会不可避免的亲自踏上战场,这个时候一件适合的兵器就会很关键了。

汉朝时的武器还是有很多种类的,除去非主流的武器之外,主流的无非就是刀、枪、剑、棍。

棍为百兵之首,棍应该算是最原始的兵器,一个不会武术的人在自卫防身中,往往会随心所欲地使用棍子,棍子作为兵器真是太普遍了,故称之为百兵之首,不过行走江湖用棍子还可以,可是上了战场却还用这种不能一击毙命的武器就有些尴尬了。

剑为百兵之秀,剑也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昔日轩辕黄帝采首山之铜打造轩辕宝剑,因此宝剑风靡各个战争,只是后来在频繁的战争中,剑因为攻击距离的问题逐渐被其它兵器所代替了,更多的成为了大将们的装饰,或是侠客们的选择。

枪为百兵之王,又为白兵之贼,长枪的厉害之处从名号就能看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可惜长枪入门极难,所谓月棍、年刀、一辈子枪,还有一年刀、十年剑、百年枪,这些说法都证明枪法是极难的,没有天赋之辈根本就玩不转,在战场上除了送命还是送命。

而刀就成为王烁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刀为百兵之帅,刀是最普遍使用的兵器之一。大刀刚猛威风,能发挥出使用者全部的力量,上手也简单,易为学者掌握。所以,历代战将、士兵中以使刀者居多,王烁选定的兵器也是这大刀了。

PS:(我说过第一次打赏就会加更的,没有食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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