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仔细琢磨,貌似这番话也没有毛病。
问题又来了,这事儿跟底下两头大虫有一文钱关系么?
友人又说,“因为那位闹事儿的郎君有些来历,郡守也不愿闹得太厉害,希望两人私下结清恩怨。那位挑事儿的便说,‘昨儿个听望春楼的姐儿听,张江村又吃人的大虫为害百姓。你觉得自己两张嘴皮子如斯恐怖,不如我们俩以此为赌,看看你这嘴皮子能将大虫说死,还是我手里这长弓让它们命丧黄泉?整天踩武人,不知这东庆太祖以何起家?数典忘祖’。”
书生砸吧嘴,顿时觉得,那位挑事儿的郎君虽然嘴巴毒了些,但也是真性情的人物。
不说别的,光说对方有胆气以猎杀大虫为赌注,可见豪气。
“那这两只大虫……便是那位郎君猎来的?”
“十有八、、九是了。”友人点头,“我有一好友在琅琊书院读书,听对方说起过那人,天生神力,力能扛鼎,猎杀两头大虫,这也不是不可能。反观那位士子,听说他流连烟花柳巷,四肢不勤,后院妻妾成群,胡闹多了,连骑马拉弓都不怎么行,更别说猎杀大虫了。”
话音刚落,几个壮汉已经略显吃力地将两头老虎扛上街。
两旁围观的百姓好奇难耐,心里好似有猫儿在挠痒痒,可又不敢上前,生怕老虎死而复生。
叮当叮当——
清脆的铃铛声更加清脆,由远及近传来,那书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定睛瞧去。
约莫十五六的少年悠闲地坐在马背上,缰绳也没有牵着,胯下的大马通体雪白,四肢矫健。
“好一匹俊逸的战马!”
书生喟然一叹。
马背上的少年好似听到了他的夸赞,抬头将他的视线抓了个正着,令书生些许尴尬。
此时,他才看清了那名少年。
不同于时下士子文人爱穿的宽袖儒衫,一身劲装,衣袖很窄,但却又不同于异族的穿着,仅从外表来看,依旧保留着鲜明的东庆特色,应该是在儒衫的基础上改的,更加方便行动。
少年脖子上带着一圈简洁利落的银圈儿,腰间垂挂着两支香囊和其他配饰,脚下蹬着一双棕色宽齿木屐,穿着一双雪白的足袜。如今天气还不算很暖,身体稍弱的人出门都要多添两件春衣,可这少年却恍若未觉,衣裳轻便简洁。
再看少年的脸,乌黑英气的眉稍稍一挑,令整张脸都鲜活起来。
至于那双眸子……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书生刚刚和对方视线对上,蓦地有种心虚,想要躲避的冲动。
好似能看穿一切的了然,令人不敢与之直视。
鼻梁高挺,薄唇微翘,欲笑不笑,给人亲近之感。
哪怕再挑剔的人,对着这张素净不涂抹脂粉的脸蛋,也只能说一句好一个英俊少年。
那匹通体雪白的战马也是威武不凡,马背挂着的马饰上放着带血的弓箭,哪怕被如此多的百姓围观议论,它也是岿然不动,闲庭信步一般,它的主人更好似信马由缰。
这一人一马,竟如此般配。
书生想着,倏地发现少年怀中还抱着一团东西。
“呀,那是大虫的崽子。”
眼睛尖的百姓睁大了眼睛,发现少年怀中抱着的那一团东西微微蠕动,伸出个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