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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你要拜师我就收啊,那我多没格调。

看着公孙路并没搭理自己,周伯通也没怎么在意,他的师兄王重阳也经常不理会自己的。很快这家伙又自来熟的开始对公孙路问东问西“小孩,你身上的衣服怎么怪怪的,哪买的,还挺好看的,我也想买一套!”伴随着周伯通的一路上碎嘴,公孙路一行人回到了村中。

之前和黑老大说话的儒袍老者看见公孙路骑马回来了,连忙跑到了公孙路面前深深一拜。

“老夫周维,多谢恩公杀退贼寇,护我全村全族妇孺无虞,请受老夫一拜!”说着周维就准备对着公孙路跪下。

公孙路连忙下马,将其扶起,“老丈请起,都是汉人,应该的,没事!”说完就拍了拍周维的肩膀。

周维一愣,但还是恭敬的说到“恩公气量广阔,但我等绝非忘恩之辈,还请恩公在村中小住,我等愿举行筵席来款待恩公!”。

公孙路想了想,就点了点头,虽然心里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有了一点猜测,但他还是需要在这个村子再确认一下,就直接点头同意了。周维正和公孙路说着话就看到后面慢慢走来了两位样貌不凡的道人,此地为终南山,修道之士众多,经常在附近行侠仗义,赠医施药,自然也备受当地百姓尊崇,所以周维连忙对那两位道人微微拱手说道“还请两位道长莫要嫌弃小村酒淡肉薄,参加小村的筵席!”。

王重阳想了想,既然自己已到终南山脚下,那回重阳宫倒也不急于一时,何况他也对眼前的这位身手不俗的少年着实有些好奇,便向周维稽首行了一礼。

“如此,贫道就叨扰居士了!”。

到了夜里,村庄里所有的男女老少纷纷将桌椅板凳搬到了村中央的平地上,摆上瓜果蔬菜,鸡鸭肉食,又搬出家中酿的米酒。

经过公孙路再与周维的交谈中打探得知,这个世界此刻的年代应该正处于南宋时期,而此地也是终南山,现在地处金朝的统治之下,周维是这个村庄的村长,也是族长,祖上曾经中过北宋科举的榜眼,后来靖康之乱以后,因为不愿在金人手下为官就举全族迁入山中隐居,目下已有数十年了。

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基础信息以后,公孙路一阵沉吟,又是一个乱世啊!

自己虽然手持金手指,凭借自己的身手在这世道也算有一份自保之力,可老子的梦想是找个地方舒舒服服的好好养老啊,怎么尽碰到这种闹心的事呢。

看来自己还是要找一个金大腿抱上再说!嗯,得抱大腿,公孙路想着,暗自看了王重阳一眼。

周伯通是个爱热闹的性子,一会就跑到村庄别处玩耍了,而周维也看出公孙路和王重阳二人想单独聊聊,也同时抽身退走。

一时间,这张桌子就剩下王重阳和公孙路,在主角的有意攀谈之下,二人开始了交谈。

“公子一身箭术,出神入化。莫非是出生将门世家!”

“晚辈祖上曾在北地边疆为将,故这身骑射功夫乃是家传之业!”

在交流过程中,王重阳了解到,眼前的的少年的名字叫公孙路,祖籍辽西,祖上曾出过镇守边关的大将,后来先祖战死边疆,为躲避仇家,全家隐居山野,已有数百年,所以身上的衣物和公孙路的行为举止礼仪等都十分复古。

而少年今年才十三岁,父母双亡,少年孝期结束后就出来闯荡天下;“公孙?不知公子可是出身绝情谷公孙氏?”王重阳面色有些奇怪的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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