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见过了自己的外公后,觉得心情愉悦很多。
这段期间,所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伴随着薛万怀的到来后,也都挥之而去。
消失许久的笑容,再次浮现在脸上。
她像个小孩子似的,蹦蹦跳跳地奔向了阳台的吊椅。
坐在吊椅上,晃动着吊椅,口中还哼着歌曲。
须臾,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她摸了摸肚子,然后拍打了几下。
自打早上起来,她还没有吃饭,此刻,若不是肚子叫个人不停,她竟还不知饿。
“天气不错,也该出去走走了,正好吃顿大餐。”
安歌颌首,想窗外看了过去,见天气甚好,决定出去走走,顺便吃顿饭。
她从吊椅上下来后,走进了卫生间,熟悉过后,回到卧室内换了套衣服。
一身白色运动装,扎了一个马尾辫,佩戴了一顶鸭舌帽,从不喜爱浓妆艳抹的她,画了一个淡淡的清妆。
安歌站在镜子前,透过镜子,左右摇摆了一下,很是满意。
随后,她打了一个手指响,接着一个出发的手势展现出来“出发。”
她背起双肩包,将门锁好,便离开了家。
S市,秀水路步行街上,形形色色的路人,安歌走在其中,感受着热闹的气愤。
她一会悄悄这,一会悄悄哪儿,不亦乐乎。
这时,突然一只手搭在了安歌的肩上,随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美女,站住,打劫!”
这个声音,安歌在熟悉不过了,她双眸睁的老大,立刻转过了身。
“晓晓,你个死丫头,自从放假就没见着你的人影,想死你了!”
说话之间,安歌早已张开了双臂,与冯晓晓拥抱在了一起。
冯晓晓,安歌的同学,两人从小学便一直在一起,同样,也是她的闺蜜好友。
只不过,冯晓晓的家境并不像安歌一般,她是穷人家的孩子,除了上学,其余的时间都是打工赚钱。
但是,安歌并不像其他人,嫌弃冯晓晓穷酸,反而,两人的感情确实更加的要好。
自从放了暑假,冯晓晓便开始打工,今天恰好休息,想着天气不错,出来走走,不曾想,却遇见了安歌。
冯晓晓刚进步行街不久,便看到了一个熟悉背影,她怕自己认错了人,便一直跟在后面,就在安歌东瞅细看的时候,这才看见了安歌的脸,这才开了一出这样的玩笑。
“这不放假后我就一直打工了嘛,所以才没有联系你,我也好想你呀!”
拥抱过后,两人面对着面,拉着对方的双手,仔细的瞧着对方。
冯晓晓察觉到,安歌比起上学的时候,似乎受了许多,而且脸色也不是很好。
于是,她焦急地询问。
“歌儿,你怎么消瘦这么多,而且脸色也不是很好!”
冯晓晓的手,摸向了安歌的脸颊。
安歌淡淡一笑,并未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说出,只是安慰道:“大概是减肥搞得,脸色不是很好,没关系,几天就好啦!”
冯晓晓看的出,安歌似乎是在故意和自己隐瞒什么,但是,她也并未追问。
由于周末的缘故,步行街内的人,要比往常多,两人站在中间,时不时地被来来往往的行人所撞到。
简单说了几句后,安歌觉得这里有些吵闹,而且自己的肚子还一直叫个不停,于是,她便拉着冯晓晓走进了一家餐厅。
安歌霸道这一点,却还是没有什么改变,只要自己想做什么,不管别人是否同意,直接边去做。
冯晓晓本以为,安歌会和自己一边走,一边两天,却不曾小,竟被她拉倒了一间餐厅。
“忆”,是S市比较出名的一家西餐厅,餐厅的名字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而且餐厅内的装修风格也很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