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气不敢看完这书,看上几页,心里就怦怦直跳。只好等着下次再看。
可是,后来他再也没有看到这些书。这些书都被二哥悄悄转移了。
翻不到书看,只好去翻二哥的小笔记本。二哥的小笔记本换了个新的。依然是个黑色的皮。只是比上一本大了一圈,厚了一点。
第一篇是这样写的:“晚上我在a号哨查岗时,哨岗刚好对着一个死刑犯所关的“号子”。和往常一样,半夜了,他还在胡乱唱歌。当然,他还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个晚上在人间展示自已的歌喉了。他只有二十二岁。他杀了自已的亲生母亲。这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小孩”。皮肤很白,脸上干净得连一个青春豆都没有。”
看到这里,念想不知为什么想了很多。他反复读者这几句话,沉思良久,不知自己到底想的是什么“他只有二十二岁。他杀了自已的亲生母亲。这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小孩”。皮肤很白,脸上干净得连一个青春豆都没有。”
“他杀了他的母亲。”他自言自语道。“他恨他的母亲。”
他跳过几页,看最后一篇。他说这个女罪犯是这个冬季执刑的最后一个。他居然说了阿门。当时,我不知道阿门是什么意思。紧接着,他没有记录女罪犯的个人情况和行刑感觉,而是详细记录了这次执行后的晚上做的一个梦。
梦是这样的:上边因为特别体谅我们行刑人的苦衷,所以行刑用的按键,做了特殊处理。就是把按键定位为不确定的三个,每次安排三个人同时执刑,同时按键。行刑人永远不知道是谁杀死了犯人。我对这个办法很赞成。也很欣慰,甚至为理解我们而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但是有一次,我被队长叫去修理按键接线。就在我刚修理好接线的时候,我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让我惊讶了半天的秘密。我手中的钳子咣铛一声吊在按键上。原来每次都是我一个人在执刑,另外两个老油子警察只是凑个人数。我想队长是不知情的,否则他不会叫我去修理接线。